门诊就诊须知:
首先感谢您选择我院为您的定点医院,为方便您在我院门诊就诊,请您注意以下事项:
1、当您在我院门诊就诊、挂号时,请务必出示您的医保-卡和医保病历。
2、**次就诊交挂号费的同时注册就诊号。再次就诊时,请出示就诊号。
3、医生根据病情并严格执行市医保中心的相关规定,合理检查,合理用药,请您理解。
4、当您需要交费时,请到医保专用窗口持卡缴费。
5、当您需要到定点药店购药时,须到院医保办在处方上盖章。
6、请您妥善保存好收费发票等相关单据,不要丢失。
医保就诊须知:
尊敬的朋友,欢迎您到我院就诊,为了更好地为您服务,请您在就诊期间注意以下事项:
1、就诊者请先在门诊楼一楼分诊台取号,后至挂号窗口挂号,挂号时请出示身份证(医保卡),70以上老人、残疾人、军人可优先挂号就诊。
2、就诊者在各科候诊并按号就诊。请保持诊室安静和公共卫生。在候诊的过程中如有突然的不适或病情加重,请立即告诉分诊护士或医生,以便安排您优先就诊。
3、医院在门诊一楼设置了收费窗口,各科检查单、治疗费、药品,直接到收费窗口交费,请您务必注意钱款、药品当台点清,对每-次交款医院都将出具正规发票。
4、除本院收款处按规定收取现金以外,医院其他科室和个人不得收取现金,如有违者,您可向医院相关部门投诉。
5、凡需空腹抽血者,请按规定到门]诊检验科进行抽血,检查报告单按规定时间在自助打印机处打印。其他检查的准备请向就诊医生或相应的检查科室咨询。
6、如您发现医托(医疗骗子)发放各种资料,并以各种理由介绍病人到医院以外的诊所就诊,请您千万不要.上当受骗,以免蒙受经济及精神上的损失。
7、在我院就诊所开的各项检查、治疗、取药、住院等均在本院进行,如有人介绍您到外院诊疗,您可以拒绝,并请及时向院方投诉。
8、需医院出具病情证明或病假证明者,由诊治医师根
9、门门]诊挂号2日内有效。
10、门诊就诊病历及相关医学资料由医院统- -保管,凭身份证及医保卡挂号,凭身份证复印件。
11、 医院属公共场所,您在医院就诊期间,请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,以防失窃。
12、我院实行无假日医院,法定假、星期天门诊照常上班。
13、有疑问或需要帮助时请您及时找导医人员。门诊导.医台提供就医咨询、投诉接待、开水等多项便民服务,尽力为您排忧解难。
14、 就诊过程中,如果您对门诊的服务有不满意的地方或对医院有合理化的建议时,敬请将意见通过我院官方微信小程序中的问卷调查进行反应。
住院须知:
为了您和其他病友有一一个良好的治疗、疗养环境,保证医院诊疗护理工作的顺利进行,请您在办理住院手续时认真阅读以下内容:
1、坚定战胜疾病的决心及信心,既来之,则安之,精神乐观,排除疑虑,注意睡眠、饮食,使自身战胜疾病的能力处于**状态。
2、遵守医院规章制度,听从医护人员指导,同医务人员密切合作,积极配合治疗。
3、按时作息,在医生查房期间不要离开。外出时应该请假,必须由经治医生同意、由家属签字后,方可离开。离开时请不要替其他病友带出书信和其他物品,也不要为其他病友代购物品。
4、请您保持病房的安静、整洁,不要大声喧哗,不要随地吐痰,请将果皮、纸屑等杂物放在垃圾袋内。为了您和病友的安全和健康,请您和探视亲属不要在院内吸烟。
5、患者及家属未经允许不得进入诊疗区域,不得翻阅病案等医疗资料。
6、饮食应根据医嘱选用,外来的食品应经医生同意后才能进食,以免影响治疗,并将带来的食品交给护士统一保管。
7、除必要的生活用品外,不要将其他物品擅自带入病房,如您身上带有财物或其他物品(如火柴、利器、易碎物品等),请交给总务护士代为保管。
8、如果遇到问题(包括病情、意见和合理要求),可找经治医师或责任护士协助解决。
9、真诚地欢迎您监督我们的各项工作,请将您认为的好人好事或您不满意的不良现象告知我们,敬请将意见通过我院官方微信小程序中的问卷调查进行反应。